教师猥亵女童改判 到底是什么原因?

2017年11月的一个晚上,小学教师汪某酒后途经女生寝室(有17名女生居住)时,无意发现学生小A(11岁)的被子没有盖好,便对小A实施了猥亵。之后,汪某还威胁小A不要告诉别人。2018年7月,县法院一审认为,汪某具有坦白等从轻处罚情节,综合考虑量刑情节后以猥亵儿童罪判处汪某有期徒刑三年。

教师猥亵女童改判 到底是什么原因?

县检察院对这一判决结果并不认可,提出抗诉,认定被告人猥亵十二周岁以下儿童、对被侵害未成年人负有特殊职责等从重量刑情节,县法院有法官则持不同意见,认为该案发生在宿舍内,不能认定“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这一量刑情节。2018年12月,中级法院作出二审判决,认定检察机关抗诉理由成立,改判被告人汪某有期徒刑五年。

对此网友说:“儿童无小事,支持重判”“犯罪成本可真低 抗诉了才五年”“就这5年换儿童一辈子阴影太便宜这禽兽了”“终于知道三年血赚五年不亏这句话怎么来的了”很多父母叮嘱孩子不吃陌生人的东西,想当然地认为不吃陌生人的东西就可以防止被坏人侵害。实际上这些人很少上来就给孩子食物的,大多是先用新奇的玩具或者游戏搭讪吸引孩子,达到基本的信任,也就是让孩子不再认为自己是陌生人。对于大一点的孩子游戏玩具食物已经不能吸引,但情感的靠拢与依赖成为进一步实施侵害的手段,是的,不少被侵害的孩童是被自己最信赖的人所伤。

恋童癖,这个概念最近因“超级演说家”中的许豪杰事件被大众所了解。“恋童癖”是以儿童为对象获得性满足的一种性变态,所谓儿童指的是性发育(青春期)之前的孩子。受害者男孩女孩皆有,养育男孩的家庭也要关注孩子的性教育与安全,男孩遭受性侵的心理创伤同样十分痛苦,林肯公园主唱的自杀已经告诉了世人只有通过死亡才能脱离他的痛苦:“我努力过但终究一切徒劳”。

教师猥亵女童改判 到底是什么原因?

 

身为父母的我们,总以为儿童性侵这件事只会发生在边远地区,只会发生在新闻里,只会发生在“我们自己的孩子永远都不会出席的场合”……但实际上,这些美好的希冀只存在于我们的想象中。大多数父母都会教导孩子不要和陌生人接触,当面对自己的那些“叔叔”、“阿姨”、“哥哥”等熟人时,无形中就放松了警惕。但据统计,儿童性侵施暴者实际上多为远房亲戚、家长的朋友,以及其他更大的孩子。因此,在保护孩子安全上,我们不仅要警惕陌生人,熟人也同样要注意。儿童性侵案频发,多少爸妈无意中做了帮凶?教师猥亵女童改判五年,其实父母才是儿童性侵案的帮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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