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大家每天出行的时候,经常能在路口看到一些行人无视交通规则,闯红灯、翻越隔离横穿马路等,他们无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肆意的违反交通规则。因为在一些人的印象中,作为行人我们永远都是弱势群体,在涉及到行人的交通事故处理方面,其他方都要承担主要的责任。久而久之也让一些人产生了我弱我有理的心理,认为自己走在路上,无视交通规则,所有人都应该为你为自己让路。
然而近日,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了一起交通肇事罪,被告人却是一位行人。这位行人在交通信号灯是红灯禁止通行的情况下,闯红灯横穿马路,同时在横穿马路的过程当中还在低头玩手机,结果与一辆正在行驶中的摩托车相撞,结果造成摩托车上的乘客摔倒在地死亡。
这起交通事故发生在2017年5月27日晚上八点左右,事发地点在中山市火炬开发区,中山六路上陂头村的一个人行横道斑马线上。行人胡女士 ,无视路口设置的红灯,径直向前准备横穿马路, 而在横穿马路的同时竟然还在低头玩手机,当时的监控录像显示,胡女士在走了四五米之后发现一辆摩托车开了过来,试图加速沖过马路 躲过迎面而来的摩托车,但是最后还是导致了交通事故的发生。
行人胡女士当场被撞倒,而摩托车的司机和乘客也都摔倒在地。在120赶到将三人送到医院之后,摩托车上的乘客张某,最终因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的鉴定,张某符合钝性暴力作用于面部,致重型颅脑损伤而死亡,而造成张某死亡的正是这起交通事故。
办案人员在调查事故原因的时候发现,这是一个比较典型的行人违反交通法规引发的交通肇事的刑事犯罪案件,被告人胡某没有按照交通信号灯的指示横过马路,而且在这个过程中一直使用手机,是引发本次事故的一个主要原因。最终经过审理,希望胡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执行。而在审判之前被告人胡某,也与 已经死亡的摩托车乘客张某的家人达成了和解,愿意赔偿张某家属20万元。
而在此之前小编也报道过一起发生在义乌的交通事故,早上八点电动车驾驶员周某送女朋友去上班,在途径一个十字路口的时候,违规闯红灯,和一辆白色轿车相撞。周某和女朋友当场被撞飞,所幸的是因为佩戴的头盔周某只是多处擦伤,而周某的女朋友则有两处肋骨骨折。最终小轿车驾驶员属于正常行驶,对本次事故不承担责任;而电动车驾驶员周某因为违反交通规则闯红灯,造成交通事故的发生,被判承担全部责任。
在这两起交通事故当中,被摩托车撞的行人胡某和被轿车撞的 电动车驾驶员周某,按照大家以往的理解他们都属于路上的弱势群体;但是因为他们不敬畏规则,违反交通法规闯红灯引发了交通事故,最终他们不光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付出了代价,也同样要接受法律的严惩。
从以上两起交通事故的判罚当中可以发现,我弱我有理的时代已经过去,走在路上大家都是交通的参与者。这里没有强者弱者之分,只有守法者和违法者之分,大家都要遵守交通法规,这样才能创造一个平安有序的交通环境。
各位朋友对这件事情有什么看法呢?您认为行人闯红灯造成交通事故,该不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任?